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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钦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成文日期:2023年10月10日
标  题:关于开展2023年度钦州市图书文博群文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面试答辩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钦市文职字〔2023〕2号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0日

关于开展2023年度钦州市图书文博群文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面试答辩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钦市文职字〔2023〕2号

2023-10-10 16:50     来源:钦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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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各县(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局属各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文旅厅职改办《关于开展2023年度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系列和群众文化行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文旅职办〔20233号)、市职改办《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钦市职改办字〔20233号)、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推荐评审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35号)等文件精神,申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申报人,由各市相关部门先组织审议面试答辩等方式对申报人进行考评,确定审议推荐意见。

现将2023年度钦州市图书文博群文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面试答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相关材料

(一)答辩时间

20231019日上午8:30

(二)答辩地点

钦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316会议室(钦州市钦北区富民路53

(三)材料准备

申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申报人需携带论文材料(论文发表的报刊或杂志,审核之后退还申报人)、个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审核,并在20231013日前将论文电子版发送至系列职改办邮箱:rsk2899722@163.com。答辩通过后,请申报人于20231023日前将相关材料在申报系统内递交到我系列职改办

二、其事宜

(一)请各有关主管部门将此通知转发到所管辖单位。

(二)拟鉴定论文提交后不得进行修改,如日后论文鉴定不过关,将会被一票否决,请慎重提交。

(三)面试答辩两年有效。已参加过答辩的申报人,如今年申报同一系列同一级别同一专业的且用的是上一年答辩的论文申报的,无需参加今年的答辩。如申报人面试答辩已超过两年,需重新参加答辩。

(四)申报副高以上职称的论文鉴定由自治区文旅厅职改办统一组织鉴定,在系统中无需填写鉴定意见。

以上未尽事宜,按照自治区现行有效的职称政策执行。本文(含附件)及有关职称政策文件可到钦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官网上查询下载

联系地址:钦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人事科(钦州市钦北区富民路53308室)

联系电话:0777-2899722

电子邮箱:rsk2899722@163.com

有需要的申报人,可加入钦州市图书文博群文艺术系列职称申报交流QQ群,群账号为562223748

附件:个人履历表

           

                       钦州市图书文博群文艺术系列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31010


附件

个人履历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及职务


参加工作

时间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学位


现从事专业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


现职称


拟申报职称


拟评论文/专著/作品


主要工作

经历


主要业绩

成果


个人工作总结(3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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