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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群众艺术馆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5-08-15 09:49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工作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文化部门的工作指示,承接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文化部门交办的各种群众文化活动的策划和实施;组织、指导我市群众文化活动,协助上级业务部门搞好各种群众文化活动。

2.组织举办各种艺术门类比赛、演出、展览、各类艺术培训班。

3.培养业余文化人才,开展美术、书法、摄影、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文艺辅导工作。

4.开展各类艺术创作,为社会提供群众喜闻乐见、健康向上的精神粮食。

5.收集整理各种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组织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钦市编〔2014〕101号)核定我单位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办公室、音乐舞蹈科、美术摄影科、戏剧曲艺科、策划调研科。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州市群众艺术馆为钦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所属单位(二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900.12万元,同比增长5.1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900.12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44.15万元,增长5.16%,主要原因是增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数字资源建设和场馆安全维修等经费。

(二)支出总计900.12万元,同比增长5.1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669.0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开展各项文化艺术业务工作等支出。同比增加66.65万元,增长11.06%,主要原因是:增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数字资源建设和场馆安全维修等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148.17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16.82万元,下降10.19%,主要原因是:社保的缴费基数降低。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35.74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购买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2.42万元,下降6.34%,主要原因是:医保的缴费基数降低。

4.农林水支出(213类)2.86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驻村工作队员伙食和差旅补助方面的支出。同比无增减

5.住房保障支出(221类)44.2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3.26万元,下降6.86%,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降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群众艺术馆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0.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6.24万元,项目支出173.88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群众文化(项)支出决算为611.6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开展各项文化艺术业务工作等支出。

2.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4.78万元,主要用于:群艺馆免费开放工作的支出。

3.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68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文化设施维修的支出。

4.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61.9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9.1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1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记实计缴的离职、退休人员职业年金。

7.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0.9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向事业单位去世人员遗属发放的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

8.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1.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9.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4.6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补助。

10.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86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员驻村伙食和差旅补助。

11.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4.2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出。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群众艺术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6.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8.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支出57.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群众艺术馆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群众艺术馆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群众艺术馆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数2023年度无增减。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增减。2024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增减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支出2024年末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同比无增减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增减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群众艺术馆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群众艺术馆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钦州市群众艺术馆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23个,项目支出总额173.88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19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07.38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82.61%,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61.76%;4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7.39%,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15%。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执行进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经费对接,争取按进度拨款,同步推进前期工作,合理规划实施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举办各类文化品牌演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6.86分,评级为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7.67万元,执行数为32.72万元,完成预算的68.6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贯彻落实文化惠民政策,举办各类文化品牌演出超100场,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高群众获得感和幸福


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