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工作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文化部门的工作指示,承接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文化部门交办的各种群众文化活动的策划和实施;组织、指导我市群众文化活动,协助上级业务部门搞好各种群众文化活动。
2、组织举办各种艺术门类比赛、演出、展览、各类艺术培训班。
3、培养业余文化人才,开展美术、书法、摄影、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文艺辅导工作。
4、开展各类艺术创作,为社会提供群众喜闻乐见、健康向上的精神粮食。
5、收集整理各种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组织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钦市编〔2014〕101号)核定我单位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办公室、音乐舞蹈科、美术摄影科、戏剧曲艺科、策划调研科。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单位为钦州市群众艺术馆,独立核算。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855.97万元,同比增加63.37万元,增长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855.97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63.37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2023年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养老、医疗、公积金、退休费等基本支出增加。
(二)支出总计855.97万元,同比增加63.37万元,增长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602.4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开展各项文化艺术业务活动工作及钦州市群众艺术馆艺术中心服务区租金水电等支出。同比减少4.91万元,下降0.8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金额减少,如房屋租金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64.99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49.2万元,增长42.49%,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和离退休人员补贴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38.16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购买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4.57万元,增长61.76%,主要原因是职工医保基数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标准调整。
4.农林水支出(类)2.86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驻村工作队员伙食和差旅补助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1.8万元,下降38.63%,主要原因是驻村工作队换届,今年单位选派人员为工作队员,比上年减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47.5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7.81万元,增长19.66%,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群众艺术馆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7.03万元,项目支出148.94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群众文化556.66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开展各项文化艺术业务活动工作及钦州市群众艺术馆艺术中心服务区租金水电等方面的支出。
2.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45.77万元,主要为市群众艺术馆免费开放工作的支出。
3.事业单位离退休79.77万元,为按国家规定发放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4.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07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5. 死亡抚恤17.15万元,为过世职工抚恤金支出。
6. 事业单位医疗23.83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7. 公务员医疗补助14.33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补助。
8. 其他农林水支出2.86万元,为驻村工作队员驻村伙食和差旅补助支出。
9.住房公积金47.53万元,为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群众艺术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707.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7.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59.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印刷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群众艺术馆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数同比无增减。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度无支出,2023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群众艺术馆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钦州市群众艺术馆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20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支出148.94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经对照绩效目标自评,14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70%;6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30%。自评发现存在问题主要是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缓慢。下一步整改措施是积极与市财政局对接沟通,争取加快资金的下达和使用。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5.9分,评级为一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45万元,执行数为26.55万元,完成预算的5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全年免费开放工作任务,向群众开放免费场所每周免费开放时间达56个小时以上,服务人次超10万人次;开拓多样性免费培训课程,向全社会举办声乐、舞蹈、器乐、围棋、茶艺等艺术门类免费开放培训班83期,培训学员1650人。认真开展每一项免费开放工作,达到群众满意,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推进城市文化的建设与发展。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附件: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钦州市群众艺术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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