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钦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钦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管理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法对全市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体育、旅游市场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承担市和市辖区范围内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体育、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职责,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及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副处级财政全额拨款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钦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办公室、法制监督科、投诉举报处理科、网络执法大队、机动执法大队、临港执法大队、钦南执法大队、钦北执法大队。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482.46万元,总收入较上年下降25.8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项目经费减少。2025年支出总预算482.46万元,总支出较上年下降25.8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482.46万元,同比减少168.04万元,下降25.83%。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2.46万元,同比减少168.04万元,下降25.83%。
政府性基金拨款 0万元,同比持平。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持平。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持平。
上年结余收入 0万元,同比持平。
2025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项目经费减少,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减少。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48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1.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50%,同比减少132.89万元,下降23.14%;项目支出41.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0%,同比减少35.15万元,下降46.16%。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压减。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科目支出预算373.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7.33%,同比减少117.78万元,下降23.99%;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支出预算49.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19%,同比减少27.38万元,下降35.78%;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26.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46%,同比减少6.16万元,下降18.97%;
(4)住房保障支出科目支出预算33.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02%,同比减少16.73万元,下降33.06%。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441.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91.50%,同比减少132.89万元,下降23.14%。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63.8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2.41%,同比减少117.45万元,下降24.4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8.5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5.54%,同比减少15.61万元,下降18.5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9.0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2.05%,同比增加0.16万元,增长1.8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41.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50%,同比减少35.15万元,下降46.16%。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3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17%,同同比减少0.40万元,下降23.5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9.7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6.83%,同比减少15.95万元,下降28.66%。
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18.80万元,下降100%。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8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41.4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1.0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332.1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41.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3.行政单位离退休9.2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如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物业补贴等经费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9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5.行政单位医疗15.3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6.公务员医疗补助10.9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在职人员缴费标准计缴的医疗补助。
7.住房公积金33.8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5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4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2.40万元。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4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8.60万元,同比下降84.55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1.00万元,同比持平。主要用于市内公务活动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2.40万元,同比减少18.60万元,下降88.57%。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16.60万元,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4.40万元,同比减少2.00万元,下降45.45%。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减少。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441.4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4.90万元,同比减少25.59万元,下降83.93%。其中:集中采购4.9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减少20.30万元,下降80.56%;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减少5.29万元,下降100%。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 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1.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9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1辆,系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为行政执法用车(小型普通客车)。
四、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1.我单位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3个,预算资金41.00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扫黄打非”工作及文化、旅游等七大领域市场综合执法监督经费23.00万元。2025年绩效目标为通过对全市文化市场进行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文化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文化市场秩序,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管,有效净化文化市场环境,确保文化场所安全稳定。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