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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25-03-03 15:40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钦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5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

)统筹规划全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领域事业和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优化配置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资源,加强业态整合,推动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指导、推进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协助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市性重大文化体育旅游活动,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重点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内外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全域旅游、特色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负责推进全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领域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化。

)指导、推进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市文化、广播电视、 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行业职业教育工作。

)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统筹规划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组织协调文物资源调查,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合理利用和文物安全工作,指导全市博物馆、文物管理机构业务建设。

)统筹规划全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广播电视和体育设施普查、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指导全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领域的市场发展,对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领域的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市场。协调和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工作。负责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广播电视文艺节目创作生产。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负责全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市性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体育、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组织制定全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市的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广播电视节目的收录和管理。

十一)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负责全市体育社团业务指导。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

十二)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与市行政审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行政审批局统一负责市级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法受理、审查、审批及决定送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不再承担行政审批的具体事务,主要工作职能转变为制定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行政审批标准以及监管标准,推动行业发展,加强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等。对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明确取消、下放或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由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取消、承接和调整,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管工作由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负责。市行政审批局应及时向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通报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要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属于行政审批工作问题的,应及时向市行政审批局反馈。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应及时向市行政审批局通报相关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变化等引起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调整变化情况。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含所属事业单位,下同)共有直属单位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7个。行政单位是局机关本级;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钦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钦州市群众艺术馆、钦州市博物馆、钦州市图书馆、钦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心、钦州市业余体育学校钦州市艺术创作中心、钦州市旅游培训管理与信息服务中心

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全域旅游促进科)、人事科、艺术科、公共服务科、文物保护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产业发展科、资源开发科、市场管理科、宣传和对外交流科、科技事业科、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科(传媒机构管理科)、群众体育科、竞技和青少年体育科、机关党委

第二部分:钦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2025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2025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4581.45万元,支出总预算4581.45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减少362.97万元,下降7.34%,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减少部分非刚性项目资金。总支出较上年减少362.97万元,下降7.34%,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减少部分非刚性项目资金。

)收入预算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4581.45万元,同比减少362.97万元,下降7.34%。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81.45万元,同比减少362.97万元,下降7.34%。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无增减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无增减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无增减。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无增减。

2025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减少部分非刚性项目资金

)支出预算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458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95.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6.29%,同比增加76.98万元,增长2.25%;项目支出1086.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3.71%,同比减少439.95万元,下降28.83 %。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科目支出预算3524.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93%,同比减少297.47万元,下降7.78%。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605.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23%,同比减少58.65万元,下降8.82%。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86.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6%,同比增加0.04万元,增长0.02%。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264.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78%,同比减少6.89万元,下降2.54%。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3495.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6.29%,同比增加76.98万元,增长2.25 %。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796.1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0.00%,同比增加75.06万元,增长2.7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74.5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71%,同比减少6.37万元,下降1.6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15.6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9.03%,同比增加5.90万元,增长1.90%。

资本性支出预算8.9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26%,同比增加2.39万元,增长36.43%。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086.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3.71%,同比减少439.95万元,下降28.83%。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2.6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69%,同比减少99.20万元,下降57.7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12.8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4.84%,同比减少154.45万元,下降15.9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94.1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7.87%,同比增加2.25万元,增长1.17%。

资本性支出预算6.5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60%,同比减少156.45万元,下降96.01%。

二、2025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458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495.3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086.15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769.6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1.2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办公场所租赁及物业管理费、文广体旅发展专业会议及业务培训及文广体旅业务管理等支出。

3.图书馆50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5.80万元,项目支出175.40万元。用于市图书馆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4.文化活动66.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用于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如举办“和谐之声”文艺演出、重大节庆文化和常态化群众文艺演出及钦州老街系列活动、中国文化遗产日活动(坭兴陶古龙窑火祭活动)等支出。

5.群众文化499.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6.48万元,项目支出62.71万元。用于市群众艺术馆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6.文化创作与保护4.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用于市非物质传承保护中心的参加各级文艺赛事创排及戏曲进乡村经费支出

7.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41.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用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查等各项业务工作支出。

8.旅游宣传25.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用于全市旅游宣传推介等为完成各项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宣传等工作任务支出。

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48.8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用于为完成各项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工作任务、保障文化广电体育旅游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高铁旅游集散中心运行管理费、文化遗产管理及市级非遗传承人补助、文化艺术采风精品创作及文艺赛事展演活动、统计调查和安全管理及质监执法、钦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推广等支出。

10.文物保护8.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用于我市文物保护项目支出。

11.博物馆319.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43万元,项目支出77.34万元。用于市博物馆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12.其他文物支出445.7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用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心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

13.体育竞赛150.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用于发放参加区级及以上各级各类竞技体育比赛奖金支出

14.群众体育320.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40万元,项目支出102.50万元。用于保证市业余体校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以及开展全民健身及节庆日体育活动、代表钦州市参加自治区组织的各项指令性训练、各训练场馆维修项目支出。

15.其他体育支出27.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用于市业余体育学校运动员、教练员伙食及运动服装补助

16.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7.2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智慧广电工程及“村村通”节目运行维护、电视节目运行维护支出。

17.行政单位离退休100.9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用于按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方面的支出。

18.事业单位离退休198.5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用于按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方面的支出。

1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6.4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行政单位医疗35.1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21.事业单位医疗73.4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22.公务员医疗补助77.5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23.住房公积金264.7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我局2025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局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5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5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4.5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0.00万元。

(二)2025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4.55万元,年预算35.57万元减少21.02万元,同比下降59.09%。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与上年比今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4.55万元,同比减少2.98万元,下降39.58%。主要用于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10.00万元,同比减少18.04万元,下降64.34%。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16.60万元,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10.00万元,同比减少1.44万元,下降12.59%。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压减。

第四部分:2025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769.6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钦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机关及钦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154.71万元,同比减少191.69万元,下降55.34%,其中:集中采购151.93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98.20%,同比增加52.27万元,增长52.45%;分散采购预算2.7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80%,同比减少243.96万元,下降98.87%。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4.71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23.21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31.5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4辆,其中:市博物馆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越野车1辆);市业余体育学校所核定公务车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小型普通客车2);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所核定公务车编制1实有车辆1辆(小型普通客车1)。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编制及其资产划转的通知》(钦车改办〔2019〕7号)规定,市本级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局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2辆,其中:局本级2辆,其中公务用车2辆(小型普通客车2辆)

、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钦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45个,预算资金1086.15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一:“和谐之声”百场文艺演出项目40.00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打造钦州市响当当的演出品牌,紧扣工作重点及时代主题,为进一步繁荣我市文化,为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文明的健康生活做出积极贡献。

重点项目二:“扫黄打非”工作及文化、旅游等七大领域市场综合执法监督经费23.00万元。2025年绩效目标为通过对全市文化市场进行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文化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文化市场秩序,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管,有效净化文化市场环境,确保文化场所安全稳定。

重点项目三:举办各类文化品牌演出项目40.00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贯彻落实文化惠民政策,举办各类文化品牌演出,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高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重点项目四:博物馆免费开放市级配套项目40.00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保障博物馆,刘永福、冯子材旧居等的免费开放工作,建设维护馆内设备,更好地对刘、冯文化进行保护与传承,发挥博物馆免费开放作用,为观众提供优质的文化服务和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粮。

重点项目五:全民阅读资源购置费项目2.00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为市民读者提供丰富、及时、便利、便捷的多形式阅读资源,提升城市品质。

重点项目六:日常办公管理经费12.00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按合同年限支付租赁办公场地租金,满足正常办公需要和非遗项目实物收集展示、传习培训等场地使用。

重点项目七:运动员教练员伙食服装专项补助经费项目27.00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改善和加强运动员、教练员营养,增强训练,提高竞技水平,为本市竞技体育作出贡献。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钦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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