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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管全市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协调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指导全市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指导和监督管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全市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影视节目内容和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人:段薇,联系电话:0777-2839841,传真: 0777-2859369,邮箱:wgtl0777@qinzhou.gov.cn,地址:钦州市富民路5号,网址:http://wgtlj.qin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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