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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科

2024-09-10 10:15     来源:钦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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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全市文物保护与考古、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文物资源调查,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文物合理利用和文物安全工作。组织申报国家、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承担文物保护与考古有关审核审批事务。指导协调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文化遗产项目申报、保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实施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中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博物馆工作。指导社会文物抢救、征集工作。指导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和博物馆安防、消防、防雷项目的管理实施。组织指导文物和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

  副科长:潘玉婉,联系电话:0777-3687600,传真: 0777-2859369,邮箱:wgtl0777@qinzhou.gov.cn,地址:钦州市富民路5号,网址:http://wgtlj.qin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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